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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人社厅等五部门印发通知,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
【大河财立方 记者 徐兵 实习生 刘豫 通讯员 孙琦英】6月8日,大河财立方记者了解到,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、省财政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乡村振兴局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通知》,提出六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。
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岗位。强化稳岗扶持政策,全面实施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“直补快办”,落实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政策,健全稳岗服务机制,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,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。
促进农民工外出就业。持续开展“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”“春暖农民工”“民营企业服务月”“金秋招聘月”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,为农村劳动力免费提供“即时快招”服务。完善省际劳务协作机制,深化“1+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”,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合作。培育人力资源品牌,建立人力资源品牌建设导师库,举办人力资源品牌推介活动。
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创业。实施“豫商豫才”返乡创业工程,推进税费减免、场地安排、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“打包办”“提速办”,鼓励支持县域乡村建设返乡创业园区、孵化基地等载体平台,为返乡创业人员提供培育、孵化、加速等创业扶持。
强化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保障。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平台,加强岗位信息智能匹配、精准推送。高质量推进“人人持证、技能河南”建设,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,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,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能力。
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。畅通欠薪维权渠道,用足用好行政、司法、信用等惩戒手段,严厉打击欠薪行为,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,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集中整治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开展“和谐同行”企业行活动,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。
实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行动。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失业监测,实施优先就业帮扶,强化对我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、易地搬迁大型安置区的倾斜支持,统筹用好现有各类乡村公益性岗位,不得在现有规定外另行设置不必要的限制条件,允许从事非全日制岗位人员同时从事其他灵活就业。
责编:刘安琪 | 审校:李金雨 | 审核:李震 | 监制:万军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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