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●我市出台新版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
●培育成效显著的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奖励
我市将以每年最高千万元的“重金”投入,鼓励在重点发展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财政局日前联合修订出台新版《厦门市知识产权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新《办法》),从知识产权创造、运用、保护、管理与服务等方面进行全链条综合施策。
高价值专利是产业发展的关键动力。为培育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,新《办法》明确提出,鼓励在厦门市重点发展产业开展高价值专利组合培育。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实施的高价值专利组合或专利池项目,培育成效显著的(每个专利组合或专利池至少包含50件发明专利和10件通过PCT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),将根据有关规定制度给予单个项目100万元奖励。每年奖励总金额最高1000万元。
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,新《办法》进一步明确和提高了对知识产权维权资助标准,在专利、地理标志侵权纠纷案件中,国内维权成功的最高资助10万元,境外维权成功的最高资助20万元。
为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,新《办法》新增对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专利转化运用的奖励,按交易金额的30%给予每项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。同时,新《办法》注重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奖励。鼓励学校、服务机构开展公益宣传培训,采取项目制方式,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。
新《办法》将于今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,有效期三年。
(厦门日报记者 陈泥 通讯员 肖森松 张婧娴)